近日,陕西西安交警在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,一男子倒车逃跑,撞断树后又弃车狂奔2000米。随后,交警奋力追赶,将酒驾男子抓获。
据悉,男子李某是国家一级篮球运动员,被抓获时当场承认酒驾事实。最终,李某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计12分,罚款1千元,注销其实习期准驾资格。其酒驾造成的事故损失,保险不予理赔,全额自行承担。
4月23日,@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通报了这起特殊案件:
现场视频显示,涉事轿车整个后窗已经撞烂,车辆严重损毁。交警表示:“如果有人,后果不堪设想,把树都给撞断了。”
图源:@公安部交通管理局
由于李某身份不明,行为疑似网上在逃人员,交警分三路对其进行拦截,狂奔2000米后将其查获。
“你刚跑什么跑?跑那么快?你是不是运动员?”交警向气喘吁吁的李某问道。
经调查询问,李某是一名职业运动员,跟朋友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,由于驾车时遇到交警查酒驾,遂加速倒车逃离。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李某每100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2.9毫克,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图源:@公安部交通管理局
据@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通报,李某被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,并处1000元罚款。同时,依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其驾驶证被记12分,其仍在实习期内的C1准驾资格将被依法注销。
对于李某酒驾造成的事故损失,保险不予理赔,全额由其自行承担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值得一提的是,国家一级运动员是一种技术等级称号,只要在全国或者省级的运动赛事中名列前茅即可申请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,在省级体育局主办的综合运动会、锦标赛中取得第一名的,可以申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。
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显示,2013年2月,李某在2012年陕西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中取得第一名,被陕西省体育局授予篮球项目一级运动员称号。
这起案件被通报后,网友们敏锐地发现执法交警实力强劲,就连国家一级运动员都跑不过他,该话题也一度冲上热搜。
@西安交警 则发文表示,西安警队开展的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中就包含体能训练,很多民警、辅警在日常也坚持跑步锻炼,空闲之余还会参加马拉松比赛。
还有网友表示,这位交警应该参加运动员选拔↓
棒棒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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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国家一级运动员,没跑过交警》